腾飞路学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劳务及辅材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盐城兴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腾飞路学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劳务及辅材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项目规模:投资额约135万元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因招标人工作安排可老导致出现开工时间推迟,投标人需自行考量。
5.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腾飞路学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劳务及辅材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承包方式:包工,材料供应约定如下:管道材料为甲供材,除上述甲供材外,其余所有材料(含工具及辅材)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投标时,项目组成员提供不少于3人。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5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9日18:00时,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盐城兴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2楼,联系方式:夏工,13770079624,微信同号)。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自行密封,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备注投标人公司名称)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盐城兴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江苏华庭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1806887527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377007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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